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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壓濾機:符合環保排放標準,助力企業綠色生產轉型當前環保政策日益嚴格,企業面臨 “排放不達標即停產” 的嚴峻壓力 —— 化工、礦業、印染等行業的廢水若懸浮物超標(國標要求≤100mg/L),或污泥含水率過高( landfill 要求≤60%),不僅會面臨高額罰款,還可能被限制生產;同時,消費者與市場對 “綠色產品” 的需求,也倒逼企業從 “末端治理” 轉向 “全過程環保”。而浙江壓濾機憑借符合國家環保排放標準的核心性能,從廢水凈化、污泥減量、資源回收三方面助力企業達標排放,推動生產模式向綠色轉型,成為企業應對環保壓力的 “剛需裝備”。 浙江壓濾機的 “高精度固液分離” 能力,確保廢水排放符合國家標準。其采用多層復合濾布與高壓擠壓技術,可將廢水中的懸浮物截留率提升至 99.5% 以上,處理后濾液懸浮物含量低至 10-30mg/L,遠低于《污水綜合排放標準》(GB 8978-1996)中 “一級排放標準≤100mg/L” 的要求。某化工企業生產過程中產生含酚廢水,傳統壓濾機處理后濾液懸浮物仍達 150mg/L,需額外投入 20 萬元建設二次過濾系統;改用浙江壓濾機后,濾液直接達標排放,省去二次處理成本,且每月減少因超標排放產生的潛在罰款風險(按單次罰款 5 萬元計算,年規避風險 60 萬元)。此外,設備支持 pH 值自適應調節,針對酸性或堿性廢水,可聯動加藥系統將 pH 值穩定在 6-9 的合規區間,某電鍍廠處理含鉻廢水時,浙江壓濾機通過智能控溫與加藥協同,不僅重金屬離子去除率達 99.8%,pH 值也精準控制在 7.2.完全滿足《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 21900-2008)要求。 在 “污泥減量” 方面,浙江壓濾機大幅降低污泥含水率,符合固廢處置標準。傳統壓濾機處理后的污泥含水率多在 65%-75%,需進一步晾曬或烘干才能外運處置,不僅占用場地,還可能因淋溶污染土壤;浙江壓濾機通過 “漸進式增壓 + 熱風干燥輔助” 技術,可將污泥含水率降至 20%-30%,達到《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 混合填埋泥質》(GB/T 23485-2009)中 “填埋含水率≤60%” 的要求,甚至可直接作為建材原料(如制磚)或焚燒發電。某市政污水處理廠使用浙江壓濾機后,每日產生的污泥量從傳統設備的 50 噸(含水率 70%)降至 18 噸(含水率 25%),污泥體積減少 64%,不僅節省 landfill 處置費用(按 80 元 / 噸計算,日省 2560 元),還通過污泥焚燒回收熱能,年發電收益超 10 萬元,實現 “污泥減量化 + 資源化” 雙重環保目標。 浙江壓濾機還能助力企業實現 “資源回收利用”,推動綠色生產閉環。在化工行業,其可從廢水中回收有用固體顆粒(如染料中間體、催化劑);在食品行業,能截留廢液中的蛋白質、淀粉等可再利用成分。某染料廠通過浙江壓濾機處理反應廢液,每月從濾液中回收 1.2 噸染料顆粒,重新回用于生產,直接創造經濟收益 8 萬元;同時減少染料排放對水體的污染,廢水 COD(化學需氧量)值從 1200mg/L 降至 300mg/L,達到行業先進水平。某淀粉廠則利用浙江壓濾機回收廢水淀粉,年回收量達 50 噸,既降低原料浪費,又減少有機污染物排放,實現 “環保 + 效益” 雙贏。 從達標排放規避風險,到污泥減量降低處置成本,再到資源回收創造收益,浙江壓濾機以符合環保標準的性能,為企業綠色生產轉型提供切實支撐。在 “雙碳” 目標與環保嚴監管的背景下,它不僅是企業滿足政策要求的 “基礎裝備”,更是推動生產流程優化、提升綠色競爭力的 “核心利器”,助力企業在環保轉型中實現可持續發展。 |